健康

最高法发布2019年十大毒品(涉毒)犯罪典型案例(6)

字号+ 作者:yunduo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9-06-25 18:16 我要评论( )

法院认为,被告人梁力元利用信息网络设立用于组织他人吸食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梁力元非法持有甲基苯丙胺数量较大,其行为又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对梁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梁力元利用信息网络设立用于组织他人吸食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梁力元非法持有甲基苯丙胺数量较大,其行为又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对梁力元所犯数罪,应依法并罚。被告人汪庆明知是毒品而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汪庆曾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刑,现又犯贩卖毒品罪,系毒品再犯,应依法从重处罚。据此,依法对被告人梁力元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对被告人汪庆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上述裁判已于2018年11月2日发生法律效力。

  (三)典型意义

  信息网络技术促进了经济发展,便利了社会生活,但网络自身的快速、大量传播等特点也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使网络平台成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场所和工具。近年来利用信息网络组织吸毒、交易毒品的案件时有发生,危害很大。为有效打击此类犯罪行为,2015年11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2016年4月1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也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设立用于组织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情节严重的,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定罪处罚。本案被告人梁力元重新架设并管理维护视频网络平台,发展平台会员人数众多(加入会员需视频吸毒验证),以虚拟房间形式组织大量吸毒人员一起视频吸毒,并间接促成线下毒品交易,已有部分会员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刑,其犯罪行为属于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情节严重”。被告人汪庆通过非法网络平台结识吸毒人员后进行线下毒品交易,贩卖毒品数量较大。人民法院依法对二被告人判处了刑罚。

  案例6

  谢元庆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

  容留多名未成年人吸毒,依法惩处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谢元庆,男,汉族,1990年10月26日出生,农民。

  2018年3月26日凌晨,被告人谢元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陆川县大桥镇家中,容留梁某某、吕某甲、吕某乙、王某甲及未成年人李某某、陈某、王某乙、吕某丙等8人吸食毒品。当日14时许,公安人员对该房间进行例行检查时,将谢元庆及上述8名吸毒人员抓获,当场从谢元庆的电脑台抽屉内查获1包甲基苯丙胺(冰毒),重526.5克。经依法对上述人员进行尿液检测,检测结果均呈氯胺酮阳性。

  (二)裁判结果

转载请注明出处。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相关文章
  • 低风险地区夏季防控指南发布

    低风险地区夏季防控指南发布

    2020-06-19 16:56

  • 电子无偿献血证即将上线

    电子无偿献血证即将上线

    2020-06-12 15:13

  • 儿童零食如何选怎么吃

    儿童零食如何选怎么吃

    2020-06-10 16:48

  • 山东发布分餐制地方标准

    山东发布分餐制地方标准

    2020-03-25 16:11

网友点评
尚未注册畅言帐号,请到后台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