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教育部:学校不得为防止安全事故而限制取消课间活动(3)

字号+ 作者:yunduo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9-08-20 13:41 我要评论( )

学校安全立法工作有什么进展? 答:近年来,各方面对学校安全立法比较关注。教育部此前也做了大量的立法研究和调研,教育部门对制定学校安全法的呼声较为强烈。目前,由于立法资源非常紧张,学校安全法尚未列入十三

  学校安全立法工作有什么进展?

  答:近年来,各方面对学校安全立法比较关注。教育部此前也做了大量的立法研究和调研,教育部门对制定学校安全法的呼声较为强烈。目前,由于立法资源非常紧张,学校安全法尚未列入十三届人大常委立法规划。下一步,我们拟推动先行制定相关行政法规,积极争取支持,推动《学校安全条例》制定工作。目前,山东、江西、湖南等一些地方先行制定了相关地方性法规,实践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意见》提出,积极鼓励各地制定或修改、完善学校安全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健全学校安全法治保障。

  下一步推动《意见》落实有哪些举措?

  答:将从五个方面推动《意见》贯彻实施。一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多种方式做好《意见》学习宣传工作,准确理解文件精神、准确把握工作要求,确保在秋季学期开学前,将《意见》精神和要求传达到各相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二是细化分工,落实责任。制定分工方案,细化教育、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等各部门责任。同时健全工作协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三是推动试点,探索经验。选择若干地方和学校,分别就《意见》中确定的学生权益法律保护中心、学校安全事故处理委员会、学校安全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警校联动机制、学校安全区域制度、学校保险制度、政府联席会议制度等开展试点。四是汇编案例,加强指导。搜集、遴选各地、各学校依法处理学校安全问题、处置“校闹”行为的具体案件进行汇编和分析,为学校提供具体指导。推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案例。五是健全机制,形成长效。适时会同有关部门召开全国现场会,推广成功经验,推动《意见》确定的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落地生效,让校长切实感到不发愁、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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